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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高层建筑噪声环境现状一览

文章出处:技术资讯 网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: 发表时间:2021-04-15 10:33
地区高层建筑噪声环境现状一览
据研究显示,欧洲昼间处于55dB以上的交通噪声下的人口约占总人口数量的40%;处于65dB声压下的人口占到了20%;而夜间处于超过55dB的等效声压下的人口也超过了30%,这一状况己远远超出了世界卫生组织所规定的标准值。噪声投诉数量在每年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各类案件中均占到首位。尤其在发达城市为主。
依据对高层建筑的室内外环境噪声进行的测量调查数据一篇论文;某地区高层建筑昼间的室内外声环境状况:
①城市交通主干道两侧,高层建筑100米以下的室外空间区域环境噪声<70分贝。(少数超过)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4类(交通干线两侧)标准要求。
②城市交通干道网和商业闹市区所覆盖的区域内,高层建筑100米以下的室外空间区域环境噪声在60-70分贝范围。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类(商业、工业混杂区),3类(工业区)地区的标准要求。
③居住、文教区(本研究以高校教学区为样本)内,高层建筑100米以下(除较低楼层,个别朝向外),室外空间区域环境噪声在55-65分贝范围。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类(居住、文教区),2类(商业、工业混杂区)地区的标准要求。
④高层建筑室外环境噪声最大值一般出现在30-80米之间的楼层。超过80米噪声有所降低,但幅度小于3分贝。
⑤开窗状态下,高层建筑室内的声环境不能满足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所提出的室内标准要求。室外环境噪声A声级的大小取决于250-2kHz4个倍频带的声级的大小。关窗状态下,建筑外墙及门窗的组合隔声量>30分贝,室内的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与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的要求。
⑥隔声屏障对于与之较近,较低的空间具有降噪作用。对于高层建筑的声环境控制的没有意义,在某些位置由于屏障的反射作用,可能使与屏障相对的高层建筑室外环境噪声污染更加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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