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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科普之工业噪音污染防治

文章出处:技术资讯 网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: 发表时间:2021-03-18 13:01
工业噪声因为与一线职工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,已经愈发受到关注,无论是职工本人还是工厂本身,都越来越重视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问题。工业噪声是指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。按其噪声源特性可分为:气流噪声、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。
环保科普之工业噪音污染防治
环保科普之工业噪音污染防治
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于1979年颁发的《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》(试行)规定:生产车间和作业地点的连续工作8h噪声不得超过90dB. 声级每提高3dB,作业时间减一半,但最高不得超过115dB。
环保科普之工业噪音污染防治
该标准以保护操作工人的听力为主。提倡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来降低噪声。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,必须把噪声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,同时施工,同时投产。现有工业企业中,凡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,必须采取控制措施,限期达到规定标准要求。
工业噪声的危害有哪些?
1、长期在强烈噪声的环境中工作,损伤听神经细胞而逐渐失去听觉;
2、噪声性耳聋的听力是逐渐下降的。当听力损失在10dB以内,影响不大。当听力损失在30dB以内时为轻度噪声性耳聋,普通谈话声约50dB-60dB,轻度耳聋者听起来很吃力。当听力损失在30dB-60dB为中度噪声性耳聋。当听力损失在60dB以上时,为重度噪声性耳聋,此时与患者交谈需在耳边大声喊;
3、突如其来的巨响或异常强烈噪声,可造成听觉器官的急性损伤;
4、噪声除对听觉有损伤外,对人体其他系统和器官也能产生危害,可引起神经衰弱,人头晕、失眠、多梦、注意力不集中、反映迟钝等症状。对心血管系统也有影响。
噪声的防护
1、控制和消除噪声声源是一项根本性措施。但要完全消除生产性噪声,既不经济也不可能,只能通过工艺改革以无声或产生低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声设备;
2、合理进行厂区规划和厂房设计,使噪声源远离其它作业区,或造隔音墙,建筑物内墙选用吸音材料等;
3、对局部噪声源采取防噪声措施,采用消声装置以隔离和封闭噪声源;
4、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:
(1) 吸声:用多孔材料如玻璃棉、矿渣棉、泡沫塑料、毛毡棉絮等,装饰在室内墙壁上或悬挂在空间,或制成吸声屏;
(2) 消声:适用于降低空气动力性噪声;
(3) 隔声:用一定材料、结构和装置将声源封闭起来,如隔声墙、隔声室、隔声罩、隔声门窗地板等。
5、个体防护:由于技术上或经济上的原因,岗位噪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职工,多采用个人佩戴的耳塞、耳罩或头盔来保护听力;在进入有噪声车间前要戴好耳塞、耳罩或耳帽,在噪声区不得随意摘下;
6、定期对接触噪声的工人进行听力及全身的健康检查,如发现高频段听力持久性下降并超过了正常波动范围(15—20dB),应及早调离噪声作业岗位。新工人就业前体检,凡有感音性耳聋及明显心血管、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,不宜从事噪声作业;
7、建立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,定期对车间噪声进行监测,并对产生严重噪声危害的厂矿、车间进行卫生监督,促其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,以符合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。
一般企业制度
噪声控制原则和要求:
1、保证厂界噪声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。噪声大的生产任务,尽量安排在白天,作业时间段为7:00-22:00,以免晚上影响周边居民。厂区内露天起重设备和叉车的声光报警器,在22:00-次日7:00时间段,关闭声音报警。
2、争取作业场所的噪声不超标。当超标时,应采取以下措施:
2.1  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超标噪声的时间;
2.2  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听力防护用品;
2.3  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设备,防止操作不当引起的噪声;
2.4 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尤其是润滑工作,减少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噪声。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,待维修好后方可继续运转;
2.5  内场生产厂房的门窗尽量保持关闭,防止噪声扩散;
2.6  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,禁止无端鸣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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